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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1-15 11:32:39 来源: 作者:
为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,坚持“线上线下一致”的原则,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上级要求,10月开始对全市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,开展了为期15天的专项检查。
此次专项检查中,执法人员联动辖区市场监管局和国家级(省级)开发(度假)园区食药监局人员,通过网络检索和现场检查核实,对各辖区网络销售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。截至11月5日,昆明市辖区内单家入网经营化妆品46家,化妆品年交易额33774.52万元,其中,36家在某平台登记了店内信息,经营者主体身份明确,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化妆品相关信息有记录保存,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其入网的化妆品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,但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。经过现场核实,当事人未在网上销售任何化妆品,部分公司已关闭或注销。其余10家在阿里巴巴、京东、天猫、有赞和1688等注册的自营和平台型入网销售的化妆品交易平台,相关信息记录清楚,能正常营运,且交易良好。
此次专项检查,排查了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隐患,增强了打击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撼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