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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擅自经销进口化妆品被罚


时间:2019-02-01 11:30:34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日前,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海淘无中文标识化妆品案,商家被处以2.1万余元罚款。

  该局沙门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,发现镇前路某化妆品店货架摆放不同品牌和数量进口化妆品,且产品及包装均无中文标签,无法提供相关票据、进口通关单和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,经清点各类纯韩文标识乳液10瓶和面膜24盒。

  经查,该批进口化妆品均是陈某从韩国免税店购进,置于经营店内销售,货值5499元,违法所得4300元。因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进口化妆品,当事人行为违反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,根据相关规定,对其做出没收扣押进口化妆品34瓶(盒)和违法所得4300元,并处以罚款1.7万元。

 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,消费者购买海外预包装食品或化妆品时,一定要到证照齐全正规商家购买,认清商品外包装及产品有无贴有中文标签,包括名称、配料、原产国家等内容,同时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所购买化妆品是否有正式批文,对发现问题的,及时拨打12315投拆或举报。(来源:陈余玉)

<Π<人行为违反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,根据相关规定,对其做出没收扣押进口化妆品34瓶(盒)和违法所得4300元,并处以罚款1.7万元。
(责任编辑:岳权利 HN152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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