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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1-03-20 13:54:08 来源: 作者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切实加强儿童(含婴幼儿)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,按照国家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,结合包头市实际,近日,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《全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工作方案》,决定从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,开展为期半年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,及时发现当前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、生产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,严厉打击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,确保儿童安全用妆,维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,有效维持儿童化妆品市场秩序。
此次专项整治,以商超、母婴用品专卖店、儿童理发店、婴幼儿洗浴中心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全覆盖检查,具体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:
一是检查经营者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,制度、台账是否健全,标签内容是否齐全。
二是检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冒伪劣、过期变质化妆品,无批准文号化妆品,违法宣称“药妆”“医学护肤品”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。
三是对各经营场所驻留类儿童化妆品所含微生物、激素、抗感染类药物、氟康唑等重点成分开展监督抽检。
专项整治中,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采取多种措施,广泛宣传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和化妆品知识,发布化妆品市场消费警示,引导消费者树立安全用妆意识。确保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宣贯和现场检查两同步、双落实。
同时,加强化妆品相关监管、抽样检验、案件查处等信息共享,及时沟通协调,提高监管效能。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,按照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规严厉处罚,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,充分发挥专项检查的震慑作用,切实保障全市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。
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
儿童化妆品大致有护肤、清洁、卫生用品及防晒产品几类,其中清洁类及卫生用品最为多用。如清洁类的婴幼儿香皂、浴液及香波等,卫生用品类的痱子粉、爽身粉及花露水等。由于婴幼儿皮肤特别柔软娇嫩,在化妆品的选择上,除应考虑对皮肤、眼睛没有毒性外,还应确保产品的低刺激性。在此,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:
●选择正规渠道
选购儿童化妆品时,应选购专业、正规的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的产品,并尽量购买成熟产品、老牌产品。因为这样的产品已经经过较长时间的市场验证,安全性更高一些。同时,要选择如超市、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。
●看懂标签标识
儿童化妆品不仅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,应当标注产品名称、厂名及生产许可证编号、全成分、净含量、使用期限、使用方法等。还应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词语,在产品标签(含产品说明书)中标注“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”等警示用语。
●关注标签成分
对于一些可致敏成分如致敏香精和色素等,依据儿童尤其是婴幼儿自身状况选择,尽量选择成分比较简单、不含香料、酒精以及着色剂的产品,以降低产品对宝宝皮肤产生刺激的风险。
●注意使用方法
按照化妆品标注的使用说明使用化妆品。儿童首次使用一种新化妆品前,最好先做个“皮试”。在儿童前臂内侧中下部涂抹一些所试产品,如果是沐浴露,则需要稀释后再涂抹,每天涂1次,连续3至4天。如没有出现红疹等过敏现象,就可以正常使用,如出现过敏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,必要时到医院就诊。
●保留购物凭证
购买产品时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,保留好发票、收据及微信付款记录等购物凭证。
消费者如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,可直接拨打投诉举报热线:12315,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。